2017福州幼儿园招生政策(闽侯县)

导语 今年福州闽侯县幼儿园的招生人数是多少呢,又有什么幼儿园参加电脑派位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带各位家长一起前去了解清楚!

  一、基本原则

  1、各幼儿园应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进行招生。坚持免试入园、相对就近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各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禁止随意招生。

  2、各幼儿园应采用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

  二、招生范围:

  年满三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本片区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17年秋季,我县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等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如摸底或预登记幼儿数没有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乡镇公办幼儿园,可进行自主招生。

  2.小学附设学前班、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学区核准,民办幼儿园班生不得超过30人,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公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属地管理

  (1)县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县直机关片区适龄幼儿;上街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招收居住在高校公寓内有房产证的大学教师适龄子女和上街浦口村原住民子女(具体招生人数分配由学校确定);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报名电脑派位工作由甘蔗学区负责统筹。 

  4.主动公开

  (1)各单位应于6月9日前利用学区(校、园)教育官网或对外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简章)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20日前完成,8月25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取福州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年龄、收费标准、各园地址/电话/保育费、摇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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