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闽清县购房户子女小学入学办法

导语 2022闽清县“进城购房”只限定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的子女不列入此类招生范围。

  根据规定,“进城购房”只限定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的子女不列入此类招生范围。

  1.购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且在今年8月10日前迁入户口的,其子女作为该房产所属划片小学的片内生入学。

  2.购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但其子女未迁入户口的,向该房产所属划片的小学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安排其子女入学。

  3.已取得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告登记证明的,向该房产所属划片的小学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在以上对象都招收后,学校若还有学位余额可安排其子女入学。学校无法全部安排该类学生的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4.没有明确划片学校的城区相关楼盘(荣域外滩、百荣地产、城镇观邸、城镇华府、理想湾、御景豪庭、中鑫雅居(云顶天城)、好山名郡、南山1号、金品苑)购房户子女,由相关楼盘负责人统一上报县教育局初幼教科。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告登记证明、购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县教育局将根据各小学的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这类购房户子女入学(优先统筹已迁移户口的适龄儿童)。

  此类对象于今年7月5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由相关楼盘开发商统一上报县教育局初幼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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