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全市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全市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经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开办的民办小学,面向福州地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福州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福州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由福清市教育局审批开办的民办小学,面向福清市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福清市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福清市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户籍地学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每位适龄儿童允许填报两个志愿。若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在第二志愿学校未招满的情况下,参加剩余学位的补录;如果补录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实行摇号随机录取。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8 月5 日-9 日,意向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中符合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福清市教育局微学堂”上的民办学校招生子栏目,进入福清市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平台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

  (2)8 月6 日至10 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3)8 月11 日,民办小学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8 月16 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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