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属中小学课后服务(对象+项目+内容)

导语 福州市市属、在榕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取午托管理费,开展傍晚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为2元/生·课时。

  2023年3月28日,福州市发布了《关于福州市市属、在榕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课后服务费提出新的标准。具体课后服务对象、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福州市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榕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正常放学后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

  (二)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分为午托服务、傍晚课后服务和晚自习。有条件的学校可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课后服务标准课时时长为每课时40分钟,实际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课时按比例折算,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由教育部门具体实施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每学期公布“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要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生需求,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并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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