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资格认定要哪些材料

导语 近日,福州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那么福州人才的资格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

资格认定需提交证明材料

  1.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身份证(台胞证)、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出入境证明;

  2.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申请人需提供未婚证明;

  3.福建省引进高层次C类人才和福州市第三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在我市参保至今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交记录原件;

  4.属于引进的各类人才,需提供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引进人才批复文件或确认函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个人工作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荣誉证书或奖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外文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文本);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的人才认定条件,以及更多人才相关信息,可以在“福州本地宝”(ID:fuzbdb)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人才”获取。(详细内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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