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共有产权房怎么退出

导语 今日,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正式公布,人才共有产权房的退出机制的是怎样的呢?下面来详细看看。

  12年内,购房人才出现离开我市,提前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提前转让持有产权份额,或因死亡、离婚等确需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退出方式如下:

  (一)优先申请购买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房屋权属性质转移为完全产权商品住房。人才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交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份额申请报告及各年度年审合格考核表,提出申请;

  (二)人才放弃购买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赎回人才所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包括人才已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获得的产权份额),并收回住房。人才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交放弃共有产权住房份额申请报告及各年度年审合格考核表,提出申请。

  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责令强制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撤销购房合同的;

  (二)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违约超过六期(含);

  (三)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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