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申请了共有产权房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导语 有些朋友已经申请了共有产权房,现在公租房政策也出来了,又想申请公租房,那么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如果已经申请了福州共有产权房,是不能再申请公租房的。

  因为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中明确表明: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

  同样的,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中也明确表明: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含与征迁安置对接的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公有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了公租房,也是不能同时申请共有产权房的。

  对此,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也曾做出过明确回复:不可以同时申请两类政策性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有产权】可获取福州共有产权房房源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