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酒店式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导语 在福州五城区及高新区无房的各类人才可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之后由单位送请审核。

  租赁对象

  1.福州市引进博士;

  2.福州市市教育、卫生领域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教育领域人才拓展到本科公费师范生;

  3.福州市重点企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骨干人才;

  4.入选福州市级以上人才称号;

  5.经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优秀人才。

  租赁条件

  1.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五城区、高新区无房产;

  2. 申请人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租金标准

  配有全套家具家电的精装户型租金为50元/㎡,不带家具家电的户型租金为30元/㎡。

  租金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纳税属地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入住人才向运营公司先行支付租金费用的三分之二,用人单位的三分之一由人才向单位报销;财政补助的三分之一,由运营公司向财政申请。

  租赁期间产生的押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费用按照各酒店式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公司规定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租赁期限

  租赁协议一年一签。三年后需按程序重新申请。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继续租住。特殊优秀人才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短期租住。

  租赁退出

  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

  1. 人事关系调离福州或不在福州工作的;

  2. 在福州区域内购房的;

  3. 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4.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5.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

  以上情形确认次月起停止享受租房补贴(单位及属地政府承担的部分)。属情形1的,必须在3个月内主动退出;属情形2的,待交房后6个月内主动退出;属情形3-5的,立即清退,追缴政府已支出的相关补贴,并记录个人诚信档案。

  人才申请退出酒店式人才公寓的,按书面申报、解除合同、退出房屋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时间

  常年申报

  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2018年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1)本人及拟入住公寓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外文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文本);

  (3)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签字、加摁手印的未婚声明;

  (4)入住人才向运营公司先行支付租金费用的三分之二,用人单位的三分之一由人才向单位报销;财政补助的三分之一,由运营公司向财政申请。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五城区)以及闽侯县(查询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申请人,以及拟入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含现状和历史)原件。

  2. 单位申请。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之后由单位持以下材料送请审核:

  (1)上述(1)-(4)的材料;

  (2)《2018年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3)《2018年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附件2)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审核。

  属县(市)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以上提交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审核后,提交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复审。属市直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复审。

  入住程序

  1. 签订协议。通知人才与酒店式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2. 选房。以人才与运营管理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先后顺序为选房依据。如有多位申请人同时到场签订协议,凭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若符合条件的人才超过房源数量,以申报时间为准实行轮候配租。

  3. 租金交纳。

  办理地点

  人才公寓口联系方式

  福州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其他事项

  落户方面:可以落户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由晋安公安分局办理。申请材料简化为:①《鹤林花园酒店式人才公寓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⑤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⑥《人口信息核对表》。

  子女入学方面:由晋安区教育局按引进人才来办理入学手续,就近安排在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中学为对口的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一类博士子女和协调推荐第二类特殊人才子女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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