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申领校车标牌

导语 福州如何领取校车标牌?福州领取校车标牌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程序

  县(市)校车向县(市)交管大队申请校车标牌;市区校车向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申请校车标牌

  一、【申请审核阶段】

  1、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交管大队或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2、县(市)交管大队或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市区校车行驶路线由市区各辖区交巡警大队审核)。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证明、凭证。

  3、县(市)交管大队或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二、【领取校车标牌阶段】

  1、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

  2、县(市)交管大队或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

  办理条件: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

  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审核阶段】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领取校车标牌阶段】

  1、《校车标牌领取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6、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7、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收到领取表之日起3日内

  办理机构(科室):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县(市)交通管理大队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地址:乘坐67路公交车到驾管所下车即到,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至排下站下车,向南步行200米至福峡路三环高架桥下左拐,顺三环高架桥步行500米即到。

  办理时间:黄山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1-8340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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