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动车变更登记

导语 福州机动车如何办理变更登记?福州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流程?

  办理程序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录入机动车信息。

  2、【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将原机动车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交还机动车所有人。

  办理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需提交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更换后的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7、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

  8、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县(市)交通管理大队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地址:乘坐67路公交车到驾管所下车即到,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至排下站下车,向南步行200米至福峡路三环高架桥下左拐,顺三环高架桥步行500米即到。 县(市)交通管理大队

  办理时间:黄山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1-83404988

  投诉电话:0591-87027605

  备 注

  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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