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动车注销登记条件

导语 福州机动车注销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哪些人可以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其中,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而后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的,还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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