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导语 近日各大银行房贷紧缩,房贷越来越难办理,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除了新房,保障性住房和二手房是否也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下面一一为大家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一下条件:

  1.申请贷款对象:公积金连续缴足12个月以上、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自住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办理条件

  ①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明: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偿还能力、信用状况好: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楼盘已备案:开发商所销售楼盘经管理中心备案同意;

  ④预售备案的期房和有房产证的钢混结构二手房:购买期房的,须具有房地产交易中心预售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二手房的,须是钢混结构,具有房产证;

  ⑤首付款足额支付:首次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的,须支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所购房产为二套的,须支付60%以上的首付款);

  ⑥提供担保: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⑦符合其他条件: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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