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保生育报销相关事项

  1、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含未生产前第一次流产)须附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嘱单和药品清单。

  (8)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计划生育证;

  (9)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五楼工伤、生育支付科办理。每月1日至18日受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每月30日前报财务科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次月10月前转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证件外,应加带下列证件;

  (1)配偶属城镇户口的,应提供失业证,配偶居住农村的,应提供村委员会失业证明

  (2)结婚证

  (3)女方户籍本

  (4)男、女双方身份证以上提供证件一律为原件。

  办理职工生育保险手续一律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工伤生育基金支付科办理。

  3、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欠费核定?

  (1)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基数按生育时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生育保险的职工一年中在两个以单位工作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平均缴费工资应把前后所在单位的缴费工资相加后计算其平均缴费工资。

  (2)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以所在单位生育时间认定。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欠费的调动到非欠费企业,原欠费单位应为职工还清欠费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年参保当年生育的职工享受上年最低缴费工资。上年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上年最低缴费工资计算待遇。

  电话:0591-87305921

  邮编:350011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地址: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三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取福州社保查询入口、缴费基数/比例、补缴/转移、缴费证明打印、社保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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