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导语 失业保险金计算的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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