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筹设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办理程序

导语 大家知道福州筹设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吗?小编整理了福州筹设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办理程序的相关资料,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其中表格《福州市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可直接在福州教育网表格下载中心下载),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现场踏勘。

  3、现场踏勘:8个工作日内组织民办学校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现场踏勘,出具现场踏勘报告,需整改的事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4、审核:现场踏勘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审批委员会会审,会审通过后在审批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专家委员会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须在整改结束并重新验收合格后转交审批委员会会审。

  5、审批: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6、办结: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批文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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