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指南

导语 福州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指南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申请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仅限户籍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居民和持有上述地区《居住证》申请人及泉州、厦门市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办理点领取填写);

  2、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提交并核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省外居民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无需居住证即可办理。办理个人游签注需提供福州市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居住证。

  5、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6、省外居民户籍所在地有专门规定的,应按照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管理规定提交材料。

  7、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填表:申请人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批: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4、发证: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到发证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1、省内居民再次签注6个工作日;

  2、省外居民20日

  收费标准

  签注15元/次。

  办理地点

  》》福州出入境部门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注意事项

  港澳通行证签注,可以让其他人代为办理,除了需提供正常办理证件所需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到福州公安出入境窗口或自助签证机办理。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办证指南、办理点地址电话、续签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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