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保单位关闭改制注销办事指南

导语 大家知道福州职工医保单位关闭改制注销办事指南吗?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职工医保单位关闭改制注销办事指南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项名称: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关闭、改制、注销

  办理单位: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服务类

  许可依据:《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榕政综[2000]364号)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提交材料向医保中心申报。

  2、医保中心审核测算退休(含托管)人员一次性预留医疗保险费,及审核用人单位欠费情况。

  3、用人单位按规定清欠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缴纳应一次性预留的医疗保险费。

  4、退休人员(含托管)人员从单位缴纳预留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

  1、实施改制、破产、撤销关闭、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有关批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其它依法注销、解散或宣告破产的相关材料。

  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改制、破产、撤销关闭、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职工安置方案》。

  需提交材料:改制、破产、撤消关闭、解散、注销或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事业单位。单位无欠费,退休人员按福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一次性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位参保管理科

  办理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联系电话:968906

  投诉电话:0591-8784256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福州医保余额/缴费明细查询入口,医保缴费、转移、补缴、医保家庭共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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