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

导语 福州本地宝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

  办理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办理条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申报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报刊登载的公开作废声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4、营业执照损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本人出具的损毁证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办事流程: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各地对期限有服务承诺的从其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个体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10元。

  办理部门:县(市)、区工商局及工商所 (服务窗口导航)

  备 注:办理事项相关管辖规定,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及预约服务等内容,可点击“服务窗口导航”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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