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个体工商户申请港澳商务签证的材料

导语 福州市需要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本地宝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信息,一起来看一下吧。

  需要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办理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4、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对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4、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办证指南、办理点地址电话、续签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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