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须知

导语 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验证对象是什么?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福州本地宝为你整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验证须知。

  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须知

  一、验证对象

  凡流入我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在本辖区居住30日以上,年满18-49周岁的户籍不在本市的育妇(不包括购房在本社区的人员)。

  二、验证对象须持的证件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籍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理的应附有关材料;

  3、已婚育妇需交免冠一寸照一张,验证后发给流动人口已婚育妇《服务手册》。

  流入本辖区十五日内应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计生审检点接受验证。未携带婚育证明的已婚育妇应持有效妇检证明给予登记,并限期30日内补交婚育证明。

  三、咨询电话:

  2291800、2291700、22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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