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材料详情须知

导语 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呢?本地宝小编为你带来福州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材料详情须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因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吸收新党员,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派员调查的,持单位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发调查函的,盖单位印章。

  二、 公证机构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证部门介绍信;

  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

  3、被调查人员公证事项申请书。

  三、 公民因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4、拟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无犯罪】可获福州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入口+线下办理地点、办理攻略、所需材料模板下载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