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伤赔偿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参加工伤保险次日起发生工伤的在职参保员工

2、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无欠缴

3、伤残等级5-10级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

办理材料

经办人员身份证

委托书(介绍信)

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医疗票据

医嘱单

出院小结

病例

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及异地配置辅助器具交通、食宿费等待遇。工伤职工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社会劳动保障大厦九楼工伤科1号至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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