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申请限制条件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福州公共租赁住房限制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福州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温馨提示:目前公租房已经推出新政,如需了解,请点击这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1.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4.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请前12个月转让的车辆);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所有车辆的购车款与排量合并计算。

  以上申请家庭成员指的是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申请】获取福州2023公租房申请时间/条件/材料、网上申请入口、租赁补贴、配租公告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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