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

导语 福州市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福州市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犬只不得放养,应当拴养或者圈养。

  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犬牌;

  (二)束犬链并有成年人牵领、看管;

  (三)犬只乘坐电梯应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袋内;

  (四)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

  (六)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

  (一)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

  (二)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

  (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

  (四)医院、候车(船、机)厅、商店、集贸市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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