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社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导语 福州社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福州社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报材料需要哪些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福州社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您。

  办理程序:

  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本人只需提出转移关系的书面申请,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移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

  办理条件:参保登记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10个工作日生效)

  申报材料: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一)参保人员先到养老保险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

  (二)带齐以下材料到个人帐户科9号、10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填写好《福州市企业参保人员重新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转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3、参保人员有办理过补缴手续的应附上补缴表;有办理过转移手续的应附上原转移表(补缴表和转移表做补丁之用)。

  4、参保人员在1996年前已参保缴费的应到“双确认”办公室办理“两个确认”手续,已办过“双确认”的需带上双确认表。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一)转入的参保人员,先到转入地社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缴费10个工作日后到社保中心个帐科9、10号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转入的参保人员到社保中心个人帐户科9号、10号窗口办理手续时需带上以下材料:

  1、应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经社保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应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保人员统筹外转入(省外,部队,厦门及省市机关保)受理两个月后,统筹内(省内各地区社保)转入受理一个月后,经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结转入手续的参保人员的可上网通过CA优证通平台,个人历年缴费信息查询中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或者携带身份证至社保中心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个人征缴情况模块)上查询,或者登陆福州社保中心网站www.fzshbx.org/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查询后如有疑问,可携带身份证至个人帐户科15、16号窗口查询。

  (四)统筹外转入的参保人员要查询转移基金是否已到帐请拨打0591-87305915。

  办理转移受理时间:每月1日—27日(正常工作日办理)以上均属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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