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生育待遇支付

导语 福州城镇居民怎么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呢?福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福州城镇居民生育待遇支付的信息。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生育待遇支付

办理单位: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FZ01LB-JF-027-2

事项类别:

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榕人社保〔2010〕268 号 )第二条 实行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报销制度。对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镇女性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800。

办理程序: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2个工作日内移交经办岗;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受理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将费用清单相关内容录入系统,并移送财务科室;8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转入参保人员农业银行账户。

办理条件:

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性居民

申报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生育费用 :住院费用总清单(医院盖章);有效收费单据(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办理地址: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鼓楼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2层;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台江分中心(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仓山分中心(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仓山文体中心一楼

办理时间: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鼓楼分中心: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台江分中心:实行一周七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外,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仓山分中心: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

968906

投诉电话:

0591-8784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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