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社保补缴指南(个人补缴)

补缴条件

1、现若在单位就职的,补缴以往单位任职期间的养老保险可携带相关材料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2、现若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缴纳未任职时期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需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做灵活就业的增员。

补缴材料

单位补缴

1、一次性补缴不足3年(累计36个月),以及办理退休手续时申报补缴的,可凭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办理退休手续申请等有效证明材料。

2、按照人社部规[2016]5号规定,对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3年(累计36个月)及其以上年限,且需要办理跨省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须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但是对无需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提供经职工本人签章确认的未涉及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承诺书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的受理文书,并同时提供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册等资料。

灵活就业养老

携带身份证、银联卡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缴纳。根据省人社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允许补缴上一年度企业养老保险费。


补缴流程

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并预录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办理不收费,补缴费用具体按窗口办事人员所说为准

办理地点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电话:0591-83621726

办公时间:夏至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夏至时: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福州各区县社保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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