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办理居住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福州居住登记办理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单位住宿证明等材料。

  (一)《福建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地住址材料:

  1.自有(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购房合同;

  2.租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

  3.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

  4.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由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属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间未超过 2 年的,可以通过公安内部系统获取)。

  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申领居住证,并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包括:(1)自有(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购房合同;(2)租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3)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4)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包括:(1)个人经商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材料;(2)应聘劳务的,应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或者社保缴纳凭证;(3)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连续就读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实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由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属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间未超过 2 年的,可以通过公安内部系统获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登记】获福州居住登记网上办理入口/流程/指南,线下登记地点、居住证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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