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导语 住房公积金怎么委托还贷提取?提取的办理指南都在这里啦,需要办理的赶紧来看看吧!

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

2、中心审核

3、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均为同一承办银行的职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2 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4、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未提出逐月委托 还贷申请的,其他参与还款人不能提出申请。

5、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借(贷)款合同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打印的还款对账单原件。

4.配偶申请委托还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科室)

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元洪路建行大厦4楼

4.长乐管理部: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郑和小区二期20号店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28号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县建行大楼2层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层04单元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罗源县建行7层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8号永泰县建行大楼2层

办理时间

城区管理部:

周一至周日(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日(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马尾管理部: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闽侯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五(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除城区、马尾、闽侯以外的其他管理部: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591 - 12329

投诉电话

0591 - 12329

备 注

1、由于委托还贷业务涉及时间较长,需由住房公积金所有者本人申请,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委托代办公证书中应明确代办事项。

2、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需在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委托还贷业务。

3、申请人应经常查询公积金账户和还贷账户的存储情况,及时在还贷账户中备足资金,以免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

4、已申请委托还贷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办理柜面提取和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

5、委托还贷业务发生终止的(除正常调动转移外),从终止月起满十二个月,可再次申请委托还贷业务。

6、每月16日-19日不受理开通委托还贷申请及委托还贷终止申请。

7、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委托还贷】可获取福州公积金委托还贷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