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已有住宅职工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导语 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在增设电梯缴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分户实际出资明细等材料。

  申请条件:

  1.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在增设电梯缴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关于加装电梯建筑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单

  2.分户实际出资明细(住户电梯分摊费用明细表)

  3.交款凭证

  4.不动产权证

  5.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办理地址:

  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

  柜面申报:当场办结;网上申报: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办结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申请提取的,应一次性办理。

  2.所有申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能超过其实际支付的出资额。

  3.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5.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福州公积金提取额度、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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