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导语 除了买房,低保也能提使用公积金啦!下面福州本地宝教您低保户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指南。

  申请条件:

  1.职工因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最低城镇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2.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办理地址:

  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符合本提取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2.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3.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福州公积金提取额度、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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