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改名字最新政策(条件+流程)

导语 在福州,如果想改名字应该怎么做呢?又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改名字呢?宝宝是否能再福州改名字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奉献给大家

  省内户口改名

  申请条件及对象

  1、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根据意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名字变更登记。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持双方书面申请,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申请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报告,以及不存在不予变更情形的承诺书。

  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须提交亲生父母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报告。已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签字同意。

  三、父母一方失踪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或者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1.子女未满10周岁的,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持双方书面申请,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2.子女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持双方书面申请,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3.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名字的变更。

  不予变更情形:

  1.因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的,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2.因犯罪被人民法院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

  3.因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作出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因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6.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办理程序及时限:

  户籍地派出所受理,由原先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 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2.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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