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提取福建省直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在福州买一手房、二手房想提取福建公积金应该怎么办理呢?办理的条件、材料、流程又是什么呢?办理的地点是什么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含拍卖房)
办理须知
1、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且只能办理一次提取,不同的房屋再次申请提取需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凭相关材料需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3、职工在省外购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长期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5、职工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购买一手房:
①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
①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办理流程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
2、到受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