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取福建省直公积金办理攻略

导语 在福州如果离职了且没有找到新工作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


办理材料

1、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时另须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

办理须知

1、单位办理账户封存后提取;

2、非本人提取的,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委托双方到本中心面签委托书,提取款项应存入公积金存款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3、除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公积金中心现场面签的委托书外一律不得代领;

4、提取后公积金账户注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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