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

导语 福州就业创业证的办理流程、条件、材料是什么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6月30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办理材料

①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印章的《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毕业生本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按要求填写,由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下载打印表格);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福州市求职登记表》或《福州市就业登记表》(未就业毕业生填写《福州市求职登记表》,已就业毕业生填写《福州市就业登记表》);

④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2寸相片1张(照片需为同底彩照,1寸照片贴于《福州市求职登记表》或《福州市就业登记表》、《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上,2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毕业院校);

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代办的,需提供介绍函、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领证书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

1、受理(初审):

申请人到市民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由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录入专网系统并提交后台审核;

2、审核(办结):

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盖章确认、出具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缺件告之单》。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 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办理时限及费用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20分钟,免费办理

办理须知

1.档案寄存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每年12月为年审时间(当年7-12月办证的,该年度不必年审)

2.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6月30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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