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婚公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未婚声明书,
3、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查询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 间制作)-核查(调查)-补充证明材料-公证证词-审批 -翻译-公证处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 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办理费用
文书使用地为美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的250元(一式二份,下同),其他国家附英文的140元;日本国,台、港、澳地区80元;副本1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