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州黄标车报废补贴领取指南

导语 2017年9月开始,福州就不让黄标车走啦,那么福州市政府的报废补贴要怎么领取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1.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2.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车辆。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4.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应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

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补贴

1.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2.本市公交车、各级行政事业等财政供养单位(含在榕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贴

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4.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和其他报废汽车补贴政策的车主,不再享受提前淘汰报废补贴。

温馨提示

1、致电环保局或到现场,即可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达到国Ⅰ、国Ⅲ标准

2、提前淘汰车辆的实际使用年限计算,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行驶证

3、车辆产权证

4、银行卡(不包括平安银行、信用卡)

5、申请表(到办理点领取填写即可)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车辆行驶证的注册登记地址所属辖区政府设立的黄标车淘汰补贴联合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环保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

电话:0591-83286132

福州市鼓楼区环保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电话:0591-87532946

福州环保局地址、电话一览

补贴标准

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采用差别化补贴,分三个阶段实施:

1.2015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报废的,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补贴;

2.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含)提前报废的,按基准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3.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含)提前报废的,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减少1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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