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卡最新规定

导语 2017年12月福州医保卡使用迎来最新规定,那么以后使用医保在定点药店买东西需要注意什么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2017福州医保卡最新规定

  一、定点医保使用医保卡规定

  下月1日起,省本级和福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禁止在经营场所内陈列和销售日用百货、食等非医药相关商品,存量部分须于本月31日前全部清理下架。

  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结算的范围限于: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字、药监械字)、消毒用品(卫消字)等费用。

  二、使用医保卡消费超过1000元需提供资料验证

  各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职工进行医保刷卡结算时,对购买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非参保人员本人购买者,应在要求出示参保人员和购买者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核对的基础上,进行造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双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时间等。登记的信息须保存3个月以上,以便核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福州医保余额/缴费明细查询入口,医保缴费、转移、补缴、医保家庭共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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