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大学生落户福州指南

导语 大学生落户福州最新政策是什么呢?涉及的条件与材料又有什么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院校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离校时

  公安派出所应当向院校收集汇总学生情况,将已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学生户口迁出学生集体户。

  其中:

  已落实就业创业单位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入就业创业地

  基本条件

  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在福州就业创业的大学生

  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亲属在福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凭证

  2、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已经设立单位集体户

  注: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设有单位集体户或不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且能出具无房证明,可落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毕业证书

  2、社保缴纳凭证

  3、书面申请报告

  4、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迁移证)

  5、加盖接收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

  6、与福州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本人在我市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如果是落户就业单位可由单位代办

  如果是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需要到拟落户地址所属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申请地址、电话:

  福州各区派出所电话、地址

  落户咨询电话:0591-87842986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迁回原籍。(暂时未就业未创业,点击查看下面的链接落户)

   大学生投靠亲属落户福州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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