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引进人才落户材料

导语 近日,福州市落户细则正式颁布,下面就开看看关于引进人才落户的相关信息,引进人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呢?

  基本申请材料

  (1)《引进人才落户证明》(>>点击查看办理信息);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其他材料

  (一)申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需提供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拟落户地已有直系亲属户口的,另需提供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包括: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自建房可提供土地证),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租赁不包含租赁私人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拟落户地已有直系亲属户口的,另需提供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二)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就业单位在职证明和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落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的,由拟落户地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福州落户办理流程、落户地址选择、办理材料、线上申请、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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