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限价房

导语 福州人才限价房来了,可能还有些朋友不太了解哪些人能够申请限价房,下面就来看看详细情况。

  福州将构建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模式,面向在我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无房家庭,每年提供1000套限价商品住房。其面积分1人型(50平方米)、2人型(60平方米)、3人及以上型(70平方米)。

  限价商品住房类型分为I型(人才)和Ⅱ型两类。

  I型(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按该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

  保障对象包括: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Ⅱ型限价商品住房按项目市场备案总价80%配售。

  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居民户口,或在本市四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且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不存在房屋权属转移记录;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离异人员的离异时间须满2年;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未曾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

  《方案》同时规定,限价商品住房用于自住,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受保障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不得新购买商品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商品房(含二手房)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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