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申请

导语 2019年3月1日起,免除福州市五城区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和均等化,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工作,2月28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免除福州市五城区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免除对象

  1、具有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福州市五城区部队现役军人。

  3、在福州市五城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学生。

  4、在福州市五城区居住并取得《暂住证》《居住证》的人员。

  5、非福州户籍因突发公共事件在福州市五城区死亡的人员。

  6、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基本涵盖了五城区的所有居住人员。

  免除项目、费用

  由福州市殡仪馆承办的遗体接运、冷藏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一年期)等六个项目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合计1870元。

  在此基础上,五城区的城乡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还可免除小型告别厅的使用费280元,并赠送260元以内的卫生棺一个。

  怎么申请免除?

  丧属可到逝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申请。

  因目前五城区民政局正在协调该事项入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事宜,过渡期间,丧属可直接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

  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丧属也可直接向市殡仪馆提交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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