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百岁老人营养费领取指南

导语 家有 高龄老人的鼓楼人注意了!!!百岁老人营养费福利别忘领,快快抓紧申请时间!

  发放对象

  户籍在鼓楼区,年龄在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申请材料

  百岁老人的上报工作,按每年省、市老龄办的“通知”进行。

  符合条件的百岁老年人(近亲属)凭老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百岁老人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3份(原件验查后当场退还),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是原件的复印件;

  ②提供由街(镇)或社区开具的健在证明3份;

  ③填写《福建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申报、核实表》一式3份。

  百岁老人当年7月1日上报时健在的可享受省、市慰问金,1—6月份内去世的不享受。省、市慰问金下达后,区老龄办在12月底前将营养费和慰问金一次性发放到百岁老人银行卡中。7月份上报完后再补报的百岁老人不享受省、市慰问金,跨年度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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