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三胎还能享受产假待遇吗

导语 福州生三胎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女方产假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生三胎还能享受产假待遇吗?

  根据国家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也就是说生育三胎的,照样能享受产假,和一胎、二胎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

  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享受产假,但只能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顺产98天产假。

  但是,违反计生政策生育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决定是否发放给职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取福州婚假、产假、陪产假、流产假天数、产假工资发放规定、生育津贴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