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庭病床建床对象有哪些

导语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需要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原则上应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疾病需要卧床的患者

  原则上应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治疗、护理等的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患者。

  试点期间建床对象同时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之一:

  ▶气管插管、鼻饲或者持续导尿,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护理的患者;

  ▶压疮、造口、失禁、糖尿病足患者;

  ▶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

  ▶精神和运动发育异常或者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或者外伤术后适宜在家中康复治疗患者;

  ▶长期卧床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恶性肿瘤晚期患者;

  ▶终末期肾衰竭腹膜透析患者;

  ▶需安宁疗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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