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人才房退出机制

导语 福州滨海新城人才房退出机制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条款执行。已购买房后退出的,将不再受理该人才关于住房保障的申请。

  配售型人才住房退出按照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条款执行。已购买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后退出的,滨海新城不再受理该人才关于住房保障的申请。

  配售型人才住房产权约定

  购房人享有100%限制物权,在获得完整产权前限制其交易、收益、抵押等处分权,但购房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原则上限制物权期为10年。继承时按不动产登记现状权益继承。

  购房人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不足10年的,政府和购房人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交易时点评估价减去购买价),购房人向政府补交政府享有的50%房产增值收益后,可以将不动产登记申请变更为普通商品房,并获得完整产权和上市交易权利,政府享有上市交易优先回购权(有考核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标准的,未缴足部分在个人房产增值收益中扣回)。

  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10年且购房人在滨海新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工薪个人所得税)满10年后,不动产权登记可直接变更为普通商品房(限制物权期顺延的,从其规定),购房人可自主上市交易,交易收益全额归人才所有。

  以上人才住房产权约定应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源情况

  武夷书香名邸项目配建的配售型滨海新城人才住房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文松路东侧、道庆路北侧,户型为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及120平方米;

  恒荣广场项目配建的配售型滨海新城人才住房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万新路与金滨二路交叉口,户型为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及105平方米。

  待本批次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情况,公布本批次具体配售备选房源。

  配售户型

  1、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的特级、A、B、C类人才,按不高于120平方米的户型配售;

  2、其他类型的人才,按家庭人口数配售,具体为:1人型家庭按60平方米的户型配售;2人型家庭按不高于90平方米的户型配售;3人及以上型家庭按不高于120平方米的户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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