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买房贷款政策

导语 福州买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50%;在长乐区和六县市(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

  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同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与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年龄、家庭收入、福州个人信用评分、贷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等因素密切相关。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流动性宽松(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80%)时,α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80%≤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时,α系数为1;流动性紧张(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时,α系数为0.8,),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流动性紧张状况时,其调节系数α仍为1.0。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的个贷使用率保持在同一区间时,我中心会在新季度初及时向社会发布流动性系数调整公告,并在公告发布次日执行。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配套的商业贷款部分)的,除按计算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抵(质)押物价值的70%/60%/50%;职工家庭月负债≤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

  友情提醒:

  如果您家庭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长乐区及六县市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结清后可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若本次购买五城区房源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在上次公积金贷款(仅一次)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本次购买长乐区及六县市范围内房源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仅一次)结清后可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福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材料/网点、贷款利率/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计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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