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待证申请条件

导语 福建优待证申请条件有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

  符合申请优待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四)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

  (五)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还应符合常住地省有关要求。目前,对于户籍地不在福建,常住地在福建的申请人申领优待证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中,适时向社会公布。

  (六)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优待证】可获取福建优待证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材料、申请地点、费用及挂失补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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