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临时救助金申请对象怎么认定

导语 福州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其中支出型含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等。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一)急难型:

  1、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对未纳入低保范围但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3、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

  1、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原则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2、因实施危房改造(含老旧小区改造)、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易地搬迁造成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个人、特困人员;

  3、因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或因病住院照料护理需求,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

  4、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临时救助】获取福州临时救助申请入口、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救助金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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