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电动车黄色号牌附加标识条件

导语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根据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依据下列情形,号牌附加绿色或红色标识,牌号不变。

  01、绿色标识: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1年内无交通安全、道路停放和消防安全违法的,依申请附加绿色标识。使用中存在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的,按照黄色号牌车辆进行管理,并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取消绿色标识。

  因绿色标识取消后再次申请的,自绿色标识取消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交通违法时长相应延长一年,依次类推。

  ①自主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对需要取消绿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通过处罚决定书一并告知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告知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到交警大队办理。

  具体流程为:车辆所有人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 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15日后到大队窗口办理。

  ②强制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依据警务通实时显示的推送结果,对需要取消绿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未在30日内自主办理的,依法扣车审查,取消绿色标识。

  具体流程为:扣留车辆至涉案停车场→取消绿色标识→当事人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后到涉案停车场领车。

  02、红色标识:

  一个季度内累计两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或一年内累计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的,按照附加红色标识车辆进行管理,并应当在30日内办理附加红色标识。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满一年以上未存在交通安全、道路停放和消防安全违法的。

  ①自主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对达到附加红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通过处罚决定书一并告知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告知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到交警大队办理。取消红色标识的,车辆所有人到交警大队办理。

  具体流程为:车辆所有人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15日后到大队窗口办理。

  ②强制办理。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依据警务通实时显示的推送结果,对达到附加红色标识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未在30日内自主办理的,依法扣车审查,附加红色标识。

  具体流程为:扣留车辆至涉案停车场→号牌附加红色标识→当事人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后到涉案停车场领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标识】可获取福州电动车红色/绿色标识办理指南、取消条件、限行区域、奖励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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